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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財產交易所得稅(核實課稅)網路申報圖解步驟

 

財產交易所得,並不像薪資所得一樣系統會自行帶入,

  所以需要由納稅義務人手動新增。

請先進入網路報稅軟體的「所得資料」頁面,接續進行如下步驟:

 

步驟1:

在「所得種類」點選「財產交易所得(房屋-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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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2:

在「所得格式」點選「房屋財產交易所得(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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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3:

在①、②、③分別填入

「出售房地的所有權人姓名」、「出售房地的地址」及「出售總價」。

在④「買入及賣出之房地價格是否劃分」,勾選「否」,

意即③收入總額(即 出售總價)550萬元是包含土地以及建物的價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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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4:

選上圖所示修改房屋/土地現值」,會出現下圖的框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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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5:

對照出售該不動產時之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(土地公契)

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(建物公契)的買賣價款總金額

分別填入框框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後,點選完成登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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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6:

點選「輸入必要的費用及成本」,會跳出框框

拿出準備好的各項費用單據,依序填入各欄位。

原始取得成本,即買入該不動產的總價。

最後一欄「其他」則是將上面各欄所未列舉出的,

  如裝潢費、搬運費等項目(詳參 財產交易所得稅申報須知 )合併計算於此欄,

但切記必須要有正式單據才可列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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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7:

在框框點選完成登錄,會跳出框框,告知應檢附之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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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8:

在框框點選確認後,回到主頁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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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9:

點選 ⑩ 「新增」,下方就會新增一欄出售房屋的所得,

因此財產交易所得的部份就增加完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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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10:

財產交易所得的部分增加進去了,接下來就跟原來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方式一樣,

選擇採取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,繼續進行網路申報,待全部資料上傳至國稅局,

即是完成綜合所得稅(含財產交易所得稅)的申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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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